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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浙江
发布时间:2020-05-29

招标内容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临[2020]866号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的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名称: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HZCG2020-035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预算价采购要求服务期1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55.8万元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的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年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窗体顶端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窗体底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14时00分00秒; 八、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州大厦703; 九、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29 日14时00分00秒;十、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州大厦703。十一、投标保证金:无。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三、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代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0571-89265552,13805738712,邮箱:172270549@qq.com。采购人: 王雯 ,联系电话:89016173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十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联系人: 曹丽芬 联系电话:0571-890113512、委托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卉 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pdf507.7K 提疑入口 1
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
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ZHZCG2020-035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日 期:二O二O 年四 月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7
前附表................................................................................................................................7
一、总则...........................................................................................................................12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14
四、投标.............................................................................................................................17
五、开标...........................................................................................................................17
六、评标...........................................................................................................................19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7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29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9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0
资格文件.................................................................................................................................41
报价文件.................................................................................................................................46
商务技术文件.........................................................................................................................54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临[2020]866号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
品监测中心的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公开
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ZHZCG2020-035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采购要求 服务期
1
2020年蔬菜检
测实验室试剂
耗材采购项目
55.8万元
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的2020
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年4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
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
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
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
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
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29日14时00分00秒;
八、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州大厦703;
九、开标时间:2020年4月 29日14时0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州大厦703。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
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
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5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
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
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
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
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
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
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EMS邮寄形式送达):代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临平
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13805738712,邮箱:172270549@qq.com。采购人:王雯 ,联系电话:89016173 。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
大楼;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6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联系人: 曹丽芬 联系电话:0571-89011351
2、委托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卉 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7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
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完成日期以通过采购人验收日期为准,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质保期限
为一年。
六、采购预算:55.8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合同名称:《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招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印发的《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
24号规定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支付的评标专家费,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
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
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
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
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
件。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
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8
条款 内容规定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
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陈卉收)。(3)投标单
位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底。
1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
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
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
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CA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
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
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9
条款 内容规定
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
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
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月 29 日14时00分00秒。
14 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州大厦703。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
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
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
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
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
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
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
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或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询。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
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10
条款 内容规定
20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
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1
条款 内容规定
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
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
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
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的2020年蔬菜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
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3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
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
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
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
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
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
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14
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
式详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
求自行编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
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
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6)服务承诺;
(7)商务技术偏离表;
(8...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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