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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山东
发布时间:2020-04-26

招标内容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疾控中心核酸提取仪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疾控中心核酸提取仪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 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0号(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85814679(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县(区)无影山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联系方式:58782177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520200200007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核酸提取仪 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20.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6日9时0分至2020年4月30日16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下载。 3.方式:自行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自行在“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注册备案成功后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备案确认,本采购项目联系人为:高经理,电话:0531-58782177。未在网上登记备案者将不具备本项目的报价资格。如需纸质文件可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26日 至 2020年4月29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方式:58782177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发布人:高雪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5日 18时54分55秒 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
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
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QKNCS-2020-18)
采 购 人: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四月目 录
关于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重要提示............................................................1
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前附表........................................................................................................................4
一、总则.......................................................................................................................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9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0
四、报价有效期.......................................................................................................14
五、磋商费用...........................................................................................................15
六、无效报价及废标...............................................................................................16
七、回避...................................................................................................................17
八、恶意串通...........................................................................................................18
九、质疑...................................................................................................................18
十、政府采购政策...................................................................................................19
十一、解释权...........................................................................................................21
第三章 项目说明.........................................................................................................22
第四章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24
第五章 合同格式.......................................................................................................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附件部分格式................................................................................33
附件一、报价函.......................................................................................................34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附件三、报价一览表...................................................................................................36
附件四、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37
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8
附件六、业绩一览表...............................................................................................39
附件七、技术要求偏离表.......................................................................................40
附件八、商务要求偏离表.......................................................................................41
附件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2
附件十、节能产品明细表.......................................................................................43
附件十一、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44
附件十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45
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46
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
附件十五、磋商保证金(此附件只针对于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49
附件十六、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50
第七章 评分标准.......................................................................................................511
关于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重要提示
各供应商: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供应商在2020年04月30日
16:00前需要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备案,
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确认注册备案”,导致无法参
与投标。
网址: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确认注册备案流程:
1、电子版从网站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从网站注册后,进入系统点击“注册备案管理”进行项目
备案,保存后会显示“未确认”(注册备案结束后联系代理在系
统中进行确认);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中注册备
案,过期不候。
备注:
1、第一次使用系统请用IE11浏览器,网站上有安装包下载。
2、系统中有“Cell报表工具安装盘下载”需下载安装后才有数据。
3、其他如有疑问请致电代理机构(0531-58782177)。
4、平台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0531-82669829、0531-82669145。
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
第一章 报价邀请函
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就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
仪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
来报价。
一、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TQKNCS-202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技术要
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2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查询
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上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行下载。3
3、方式:自行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自行在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注册备
案成功后应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备案确认,本采购项目联系人为:高经理,电话:
0531-58782177。未在网上登记备案者将不具备本项目的报价资格。如需纸质文件可
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0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8146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0531-58782177
3、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6 政府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
7 报价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历日
8 磋商保证金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
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照
以下规定缴纳保证金。5
1、磋商保证金:肆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缴纳: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采购代理
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所提交保证金
的款项须在投标截止前交至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
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
人,请遵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开户单位: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舜城支行
帐 号:240329063199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翟老师 0531-58593753
9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报价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资
格后审文件一份
10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11 质保期 一年
12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合同总额90%的货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款。
13
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

收 件 人: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

时 间:2020年05月0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14 公开报价
时间:2020年05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15 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
其资信、业绩、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
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6
的算术平均值。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
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
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6
答疑时间、方

1、供应商要求澄清时间:2020年05月01日10:00前(在规定
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形式:应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knjsxm@163.com并电话告知。
2、采购代理机构回复时间:2020年05月01日15:00前
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
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以电子
版文件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
澄清文件当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发送回执单,逾期不确认视
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 成交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肆仟元成交服务费
1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 系 方 式:0531-58782177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美林大厦东塔1301室
电子邮箱:knjsxm@163.com
19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
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
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如下证明
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②若同
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7
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
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
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
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
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在报价
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8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谈
判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
证明材料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不予认定。
加分计算方法:(1)报价部分加分=报价部分得分×5%×(节能、
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技术部分加分=技
术部分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
例)。开标时,须提交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
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2、说明
1.1 “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参加报价竞争的单位。
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
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
3.1 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条件;
3.2 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3 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3.4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9
3.5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
定的条件:
3.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
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取得及处置
5.1供应商应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从他处复制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供应
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此次采购
活动。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报价邀请函
6.2 供应商须知
6.3 项目说明
6.4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6.5 合同格式
6.6 响应文件附件部分格式10
6.7 评分标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
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上述每一供应
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2020年05月01日10:00前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knjsxm@163.com并
电话通知磋商公告所列的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
面形式答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5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
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9.1 报价函部分11
9.1.1报价函;
9.1.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
他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1.3报价一览表;
9.1.4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9.2 资格审查部分
9.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2.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2.3 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
件);
9.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
录。
注: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以上供应商
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9.3.商务部分
9.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9.3.2 业绩一览表(见附件);
9.3.3中小企业声明函(有需要可填写,见附件);
9.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需要可填写,见附件);
9.3.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有需要可提供);
9.3.6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9.3.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9.4 技术部分12
9.4.1材料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4.2售后服务
a 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采
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b 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证明文件);
c 货物出现故障后,响应及排除故障时间;
d 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
外,全部免费维修;
e 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9.4.3培训计划
9.4.4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9.4.5技术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9.4.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 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
10.1 响应文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复印。
10.3 “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竖版。
11、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11.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2.1响应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及
各附件指定位置,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及各附件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13
12.2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
12.2.1供应商应准备四份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
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2为方便开标、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响
应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
12.2.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和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封口
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
12.2.3.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2.2.3.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12.2.3.3包封内容(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
递交。
13.2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签到处进行签到。
13.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4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响应文件截止期及修改、补充和撤回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
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14
14.2.1响应文件不能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进行修改、补充。
14.2.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日历日),供应商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
响应文件。
15、报价要求
15.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第二轮及以后的报价只允 许改
变价格,但对工作内容和标准不得减少和降低,且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
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15.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的报价方
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被拒绝。
15.3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
全部内容,并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的所有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
15.4 响应文件的单价和金额应全部以人民币报出,报价中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
位,所有合价和总价精确到“元”。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
币形式结算。
15.5 供应商应充分熟悉本项目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本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
进行描述。
16、报价错误的修正
16.1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及分项报价合计不符时,以报价一览表
为准。
16.2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四、报价有效期
17、报价有效期
17.1 从报价截止之日,报价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17.2 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
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15
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
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磋商费用
18、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见证)费
18.1磋商保证金
18.1.1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
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规定缴纳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18.1.2磋商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缴纳: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
他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所提交保证金的款项须在投标截止前交至山东康宁建
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投标保函形式
交纳的供应商,请遵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开户单位: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舜城支行
帐 号:240329063199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翟老师 0531-58593753
18.1.3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及其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8.1.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1.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6
注: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项目结算时,须办理人员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8.2履约保证金
18.2.1 本次招标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
18.3成交服务费
18.3.1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肆仟元成交服务费。
18.4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公证(见证)单位交纳成交报价0.1%的公证费,
不足伍佰元按伍佰元交纳。
18.5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无效报价及废标
19、无效报价
19.1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9.1.1未按规定报价。
19.1.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密封、盖章的。
19.1.3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
19.1.4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19.1.5供应商不参加公开唱价仪式及磋商事宜的。
19.1.6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
资质证明文件的。
19.1.7响应文件载明的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19.1.8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19.1.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9.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给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9.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
19.2.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9.2.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9.2.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19.2.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
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恶意串通的。
19.2.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9.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0、废标
20.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
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1.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2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七、回避
21、回避
21.1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1.2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
八、...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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