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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20-04-25

招标内容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莆田学院附属医院-PTLX20190606-2 -发布文件.doc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PTLX20190606-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蔡项目联系电话:059467392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联系方式:小蔡059467392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翁 0594-2682896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且《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有效的复印件。3.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提供有效的完整复印件。4.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需提供其无行贿犯罪情形的承诺书。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37.85 万元(人民币)时间:2020年04月25日 08:0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六、开标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PTLX20190606-2
本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采购人盖章: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PTLX20190606-2
项目名称: 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人: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一、投标邀请函……………………………………………………………………3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一、说明……………………………………………………………………………10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7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20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TLX20190606-2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时间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8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投标报名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我司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莆田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2502221。
八、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46739250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建绣路221号201#
邮 编:351100
电 话:0594-2682896
联 系 人:小翁
电子信箱:6617863@163.com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最高限价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11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2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3万元是2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A2)3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4万元是3吊挂式数字超净工作台5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0.85是合同签订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交货期:合同签定后国产产品30天,进口产品90天交货地点:莆田市内业主指定地点。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1最高限价:378500元,当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其投标无效。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产品合同包已经通过进口产品审批,可以采购原装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同一档次或优于以上所列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定。
5、投标文件所附投标产品说明书为彩页说明书。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全套设备配置清单,注明生产厂家、型号、规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项 目 名 称:吊挂式数字生物安全柜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项 目 内 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项 目 编 号:PTLX20190606-223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且《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提供有效的完整复印件。
4.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其无行贿犯罪情形的承诺书。
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1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合同包1: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开户名--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莆田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2502221。)以款到账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电汇。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619.1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包1:本项目评标以综合评分法进行,最终根据各部分分数汇总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分,则按报价优惠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按技术质量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部份分数汇总综合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评标因素如下:
一、价格分(价格权值为45%,即满分为45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的价格权值×100。
二、技术质量分(权值为45%,即满分为45分)
(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少于技术部分总分50%,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满分4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正偏离不加分,其他技术参数条款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满分42分)
2.产品技术配置及其他(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件和关键件配置情况、配件、耗材、备品备件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承诺情况,优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人所投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满分3分)
三、商务分(权值为10%,即满分10分)
1、综合实力分(权值为3%,即满分3分):
根据投标人商业信誉、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优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的业绩分(权值为2%,即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国内完成的与招标货物相同的成功案例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可得2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采购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提供文件如不能详细看清以上内容或未提供此项或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不得分)(满分2分)
3.技术培训承诺(权值为2%,即满分2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承诺的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优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不得分。(满分2分)
4.售后服务分(权值为1%,即满分1分)
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条件的酌情加1分。(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投标人须提供有说服力的相关材料加以证明)。(满分1分)
5.投标人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推介论证会及标前技术参数征集活动的得1分。(满分1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与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推介论证会及标前技术参数征集活动所推荐产品品牌一致的得1分,不一致不得分。(满分1分)7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国家缴纳标准的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专家评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莆财购(2017)20号。824.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9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0一、无效投标条款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投标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内容超过投标企业经营范围。
5.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6.投标人所投产品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所投产品基本配置要求和其他需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9.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0.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条款
(1)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评委会判定细微偏差依据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投标文件细微偏差的具体情况判定作无效标处理。备注:附加部分评分(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
本批招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根据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法,在评标时依下表对应的评审优惠幅度进行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表
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综合评分法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二)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货物”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针对本项目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 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5. 2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艺、图纸、材料和设备的专利、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
5. 3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1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虚假应标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1.1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采购人有权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或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虚假应标行为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8.1.2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出不符合的说明,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技术、商务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之处,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人都应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偏离表》中如实详细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后才提出或被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按虚假应标处理。
8.1.3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恶意篡改《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恶意篡改所投产品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虚假应标而拒绝其投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投标人投标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投标人还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莆田市医疗器材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招标服务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8.3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
8.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8.5投标项目有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相一致。投标人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6投标人对招标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7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8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制造商名称等。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9.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2投标文件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中属于非中文描述的,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二个部分:
10.1.1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文件,其中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0.1.1.1开标一览表。
10.1.1.2其他有关投标项目报价内容的文件。
10.1.2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其中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0.1.2.1投标书。
10.1.2.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就是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所要求的文件)。
10.1.2.3投标详细货物一览表。
10.1.2.4投标货物技术规格、性能详细说明一览表(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0.1.2.5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
10.1.2.6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
10.1.2.7企业实力证明及说明文件。
10.1.2.8市场业绩证明及说明文件。
10.1.2.9投标项目的彩页资料。
10.1.2.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10.1.2.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0.1.2.1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
10.1.2.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0.2 以上二个部分文件应分开装订,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中不能包含有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支票形式提交。
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的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 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技术商务正本必须由A4纸张打印装订,采用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
13.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纸质投标文件应签字。
13. 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 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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