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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气象仪器]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浙江
发布时间:2020-03-25

招标内容

[柯桥区·气象仪器]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15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3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委托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0]5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预算金额26万元;上限价26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④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 31 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七、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5 日下午14时30分。 九、投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0年 4 月 15 日下午14时30分。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十一、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四、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 15 日上午12 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收件人:陈斌,联系电话:13157558810,邮政编码:312000,邮寄之前应先致电代理确认,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失不负责。 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0年 4 月 15 日13:30-14:30时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详细地点:柯桥区群贤路762号 联 系 人: 周弘媛 联系电话: 159585020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 联 系 人: 陈斌 联系电话: 13157558810 传 真: 0575-8861927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D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doc265.3K 绍柯采[2020]510号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
(采购编号:绍柯采[2020]510号)




采 购 人: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3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4642534"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34642534 h 3
 HYPERLINK l "_Toc34642535" 一、前附表  PAGEREF _Toc34642535 h 6
 HYPERLINK l "_Toc34642536" 二、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4642536 h 8
 HYPERLINK l "_Toc34642537"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PAGEREF _Toc34642537 h 12
 HYPERLINK l "_Toc34642538"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PAGEREF _Toc34642538 h 12
 HYPERLINK l "_Toc34642539"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PAGEREF _Toc34642539 h 13
 HYPERLINK l "_Toc34642540"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PAGEREF _Toc34642540 h 16
 HYPERLINK l "_Toc34642541"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PAGEREF _Toc34642541 h 21
 HYPERLINK l "_Toc34642542"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PAGEREF _Toc34642542 h 21
 HYPERLINK l "_Toc34642543"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PAGEREF _Toc34642543 h 23
 HYPERLINK l "_Toc34642544" 十、其他事项  PAGEREF _Toc34642544 h 23
 HYPERLINK l "_Toc34642545" 附件一:投标函  PAGEREF _Toc34642545 h 24
 HYPERLINK l "_Toc34642546"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PAGEREF _Toc34642546 h 25
 HYPERLINK l "_Toc34642547"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PAGEREF _Toc34642547 h 26
 HYPERLINK l "_Toc34642548"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PAGEREF _Toc34642548 h 27
 HYPERLINK l "_Toc34642549" 附件五:投标技术方案和人力资源安排  PAGEREF _Toc34642549 h 28
 HYPERLINK l "_Toc34642550" 附件六:投标设备材料详细清单  PAGEREF _Toc34642550 h 29
 HYPERLINK l "_Toc34642551" 附件七:投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  PAGEREF _Toc34642551 h 30
 HYPERLINK l "_Toc34642552" 附件八:技术偏离表  PAGEREF _Toc34642552 h 31
 HYPERLINK l "_Toc34642553" 附件九:投标承诺书  PAGEREF _Toc34642553 h 32
 HYPERLINK l "_Toc34642554" 附件十:投标提问书  PAGEREF _Toc34642554 h 33
 HYPERLINK l "_Toc34642555" 附件十一:答疑纪要  PAGEREF _Toc34642555 h 34
 HYPERLINK l "_Toc34642556" 附件十二: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34642556 h 35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3月 24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委托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0]5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预算金额26万元;上限价26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④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 31 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七、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5 日下午14时30分。
九、投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0年 4 月 15 日下午14时30分。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十一、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无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 HYPERLINK "http://www.zjzfcg.gov.cn" 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 15 日上午12 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收件人:陈斌,联系电话:13157558810,邮政编码:312000,邮寄之前应先致电代理确认,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失不负责。
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0年 4 月 15 日13:30-14:30时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详细地点:柯桥区群贤路762号
联 系 人: 周弘媛
联系电话: 159585020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
联 系 人: 陈斌
联系电话: 13157558810
传 真: 0575-88619272
一、前附表
序号内 容 1综合说明1.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1套(PM2.5颗粒物分析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价: 26万元。
4.采购项目交货地点: 柯桥区气象局 2资金来源:财政3投标资格: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④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保证金:无。6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5%。7质量要求:合格 8现场勘察: 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投标供应商自负。 9供货安装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为准)。10采购文件的获取: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年3 月31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11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 4月1 日 16:00 时前按《采购公告》中的地址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注明:投标提问书中需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12采购人澄清(答疑)和修改的时间:2020 年4 月2 日16:00时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回复。13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一式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技术标一式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
价格标一式5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正本1份。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4投标人应于2020年 4月15 日上午12时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333号中富大厦9楼903室),收件人:陈斌,联系电话:13157558810,邮政编码:312000,邮寄之前应先致电代理确认,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0年 4月 15日13:30-14:30时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15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4月 15 日 下 午14 时30分整在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气象局2楼会议室。16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17本项目代理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①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
②本次招标评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备注:评审费不提供发票,只提供评委签收单据)。在招标成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人收取。
用银行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18现场演示:无19解释: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0本项目设上限价,本次采购的上限价为26万元;超过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须知
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合格的供应商
  凡符合前附表第3项要求,有生产(或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3联合投标
2.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
2.4.1供应商在获得采购文件后,如有疑问,须按前附表的时间要求,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澄清、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4.2对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疑问,采购人应在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之前,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
2.4.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2.5现场勘察
2.5.1为使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5.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5.3在现场勘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2.6采购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供货(含安装调试)合同的依据。如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否则,将视作认同。
2.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共四部分组成。上述投标文件的各部分应装订成册分别单独封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节顺序编制,其他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2.8.1商务标:
2.8.1.1投标函(附件一);
2.8.1.2投标承诺书(附件九):
2.8.1.3优惠条件(如有);
2.8.1.3.1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价格、运输、保险、付款条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8.1.3.2当优惠条件涉及“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8.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8.2技术标:
2.8.2.1投标技术方案和人力资源安排(附件五);
2.8.2.2投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附件七);
2.8.2.3投标设备材料详细清单(附件六);
2.8.2.4技术偏离表(附件八);
2.8.2.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及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8.2.6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8.3价格标
2.8.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三);
2.8.3.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2.9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见附件及附表)。采购文件中未提供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可以自拟。
2.10投标文件的份数与正副本
2.10.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详见前附表第13项。正本、副本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0.2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11投标文件的密封
2.1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别用独立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字样。密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11.2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2.12 密封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最终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询标不包括对供应商遗漏文件的索要。
2.13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2.14 通过邮寄递送投标文件时,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可靠密封,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2.15 投标有效期
2.15.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
2.15.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以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标书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2.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16.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6.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日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17投标文件的澄清
2.1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但不接受供应商任何主动的澄清、说明或辩解。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1小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524587482@qq.com)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7.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8 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2.18.1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采购项目的范围、质量、项目的实施与运用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19错误的修正
2.19.1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19.1.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额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19.2.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2.3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19.2.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3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19.4投标文件报价,正本与副本不符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19.5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20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评审费不提供发票,只提供评委签收单据。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3.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1.4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4.1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4.1.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合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价款、劳务、质检(自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缺陷修复、验收、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培训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4.1.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投标价的总和,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提供的单价及总额价为依据。
4.1.3各细目单价应报综合单价,包括一切与供货、安装相关的费用。
4.1.4供应商必须填报各项目单项的价款,今后采购量如有增减,其总价款则按实以单项价款调整。
4.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6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不得漏填项目,否则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价格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金额之中。
4.1.7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附后,格式不得随意变动,变动者为无效)。
4.3 投标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
4.4.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5项。
4.4.2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第6项。
4.4.3 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的扣款(由于供货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罚款或由于供货商维修不及时而采购方自行维修的费用及损失)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返还不计利息。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5.1采购原则:
5.1.1 本着“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配置。
5.2采购物品名称、数量、技术要求:
标段项目名称数量及单位一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1套5.2.1项目概述
根据需求牵引、融入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2020年度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更新生态气象监测系统,提升颗粒物浓度监测水平,加速与全省清新站监测站网的融合,完善柯桥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助力形成布局合理的全省清新站监测一张网。
5.2.2项目要求
5.2.2.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等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2.2.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5.2.2.3 如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提出偏差,将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
5.2.2.4成交供应商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技术参数标准。标准若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2.2.5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招标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2.3 项目概况
5.2.3.1 地理位置: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2.2 项目规模:更新1台PM2.5颗粒物分析仪。
空气自动监测站具体设备清单见下表:
标段项目名称数量及单位一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20年省公共气象服务项目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采购1套
3 技术需求
3.1 总体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3.1.2 本项目为“交钥匙” 工程,成交供应商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所有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3 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本标书中所列技术指标。
▲3.1.4 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完成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直接来源于原厂家保修证明文件和授权代理证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1.5应给予用户设备的最高控制权限(操作、维护、维修)。
3.1.6 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及时的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
4 仪器技术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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