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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6-03-04

招标内容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华之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1-4号机组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项目检测(招标编号:57HJ201603A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9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190km,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面积为6037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对宁德发电公司1-4号机组进行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项目检测,每季进行一次检测,并于检测完毕后一周内编制出具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进行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检测的设备及能力,取得环保检测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类似检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的相应的能力。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单位须具有近1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检测业绩(须提供至少3个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业绩评价证明)。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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