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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重金属监察执法装备采购(第一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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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4

招标内容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重金属监察执法装备采购(第一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委托,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重金属监察执法装备采购(第一批)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方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重金属监察执法装备采购(第一批) 二、采购项目编号:ZJZBCCXCG-19-022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一 长兴县环境监察大队重金属监察执法装备采购(第一批) 1 批 198万 详见采购文件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全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清单(环境监测类)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9号文件规定,便携式PH计、便携式XRF测试仪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相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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