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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呼吸机、纳库仑呼气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9-07-11

招标内容

上杭县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呼吸机、纳库仑呼气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7-11 00:37:41.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医院 乙方:扬州健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SHHY[XJ]2019013的上杭县医院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呼吸机、纳库仑呼气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呼吸机等急救设备一批 1 批 国内 525000 525000 迈瑞、斯美特、人先 SV300、SMT-II、REHN(I) 无 合计: 52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52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解放路641号 上杭县医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70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支付。 2 20 设备运行正常三个月后。 3 10 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到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县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 1 %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3.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 1 %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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