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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电外科工作站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外科设备采购合同

招标四川
发布时间:2019-07-06

招标内容

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电外科工作站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外科设备采购合同 2019-07-06 00:09:13.0 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电外科工作站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外科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电外科工作站采购合同,夹江县人民医院外科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20190627,20190625,20190704 合同总金额(元) 2,787,000.00 项目预算金额(元 ) 2,884,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2019-07-04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2019-07-05 21:45:12 采购人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名称 四川鑫宏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启韵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美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电子文档 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采购合同.rar 夹江县人民医院电外科工作站采购合同.rar 夹江县人民医院外科设备采购合同.rar 采购项目编号 5111262019000068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高频电外科系统设备、外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迎春西路201号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崔艳伟 028-83390212;刘浩 18702823986;李金 18081064550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高频电外科系统设备、外科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无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进行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人填写内容应与实际采购结果一致,非公告相关内容一律不得发布,如发布非相关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190625001
签订地点夹江县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2019年06月21日
采购人甲方夹江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四川鑫宏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夹江县人民医院急救设备高频电外科系统设备外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11262019000068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叁仟元整即¥473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7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2019年08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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