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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连城县精神病院经颅直流电刺激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9-06-29

招标内容

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连城县精神病院经颅直流电刺激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29 13:29:51.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 乙方:福建施可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F[GK]2019042的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连城县精神病院经颅直流电刺激仪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台 国内 317500 317500 四川智能电子 IS300 无 合计: 317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317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买方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乙方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设备按照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招标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6.1.2 验收方法: 6.1.2.1 出厂检验:乙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6.1.2.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乙方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6.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按6.1.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甲方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甲方医用材料与设备服务中心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甲方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全部货物交货一个月内甲方通知乙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到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设备正常运转30天且待上级资金到位后由甲方支付95%货款。 2 5 5%余款于质保期满壹年且设备正常运行后一周内无息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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