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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度校级专业群(安全工程专业群)实验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山东
发布时间:2019-06-20

招标内容

2019-06-19 20:43:20.0 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度校级专业群(安全工程专业群)实验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350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31-8963560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二环南路6636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人:陈卓 联系方式:0531-82976333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9 年度校级专业群(安全工程专业群)实 验设备采购 编制时间: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基本情况 经研究,拟对校安全工程专业实验室设备进行采购。本 项目预算 30 万元。 2、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已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前期调研,并进行院内论证。 3、预算安排 共安排 3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不分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 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 (2)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3)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投标产品非供应商制造的,投标文件中另须 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 (5)投标文件须列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 (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6)中小微企业必须出具企业(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 所在县(区)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7)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 的材料。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 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 分加分幅度: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 加分幅度:5%;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按甲方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应提供详细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 验收标准 按照院验收标准执行。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 起,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 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 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9 年 6 月 23 日 18 时前将书面意见反 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 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 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 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传真):0531-89635608 地址...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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