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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电泳荧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9-04-27

招标内容

全自动电泳荧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4-27 19:32:39.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第一医院 乙方:江西靖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ZG[GK]2018002的全自动电泳荧光免疫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弹性定量超声诊断系统 1 套 国内 1740000 1740000 海斯凯尔 FT-C 合计: 174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元整元(¥17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设备按照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招标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6.1.2 验收方法: 6.1.2.1 出厂检验:卖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6.1.2.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卖方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6.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按5.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买方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买方设备科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并盖上设备科维修中心的章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买方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验收合格后支付首款 2 10 正常使用12个月后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完成后立即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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