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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配伍重点研究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陕西
发布时间:2019-02-28

招标内容

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配伍重点研究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17:32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配伍重点研究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配伍重点研究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811130202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381850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91865347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中医药大学中药配伍重点研究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三次)4台 项目概况: 1.包含厌氧培养箱、冷冻干燥机、离心浓缩机、台式离心机; 2.厌氧培养箱、冷冻干燥机、离心浓缩机已做进口产品论证。 项目用途: 用途:教学;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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