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百货,业内首家电商平台

(编号:HZWXQ2018-73)宁波杭州湾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浙江
发布时间:2018-11-16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HZWXQ2018-73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标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一 宁波杭州湾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 按照国务院污普办、省污普办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及质量核查技术要求配合开展质量核查工作,在普查全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质量核查编制质量核查及评估报告;负责总结发布阶段普查数据分析,编制技术报告等总结文件;负责普查档案整理工作。采购预算价:82.5万元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服务。5、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文件规定,同一区域内的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不应委托给同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故宁波杭州湾新区第... 查看详情

Copyright ©2007-2024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