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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二)招标公告

招标浙江
发布时间:2018-09-20

招标内容

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二)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现就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沈家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原名为浙江衢县沈家经济开发区,1993年1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为6.8平方公里。2002年衢县撤县设区,浙江衢县沈家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10年开发区进行了整合提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开发区((园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0〕114号)》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第二批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浙商务开〔2010〕270号)》,开发区整合提升后总面积102.99平方公里,其中核准面积6.8平方公里,已授权管理面积10.5平方公里,拟授权管理面积85.69平方公里。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丽水经济开发区等7个园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资环〔2014〕675号),原则同意衢江经济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确定为省级循环化示范试点园区。 本评价受评对象为《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控规对象为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核心区包括整合提升方案中的核准面积、已授权管理面积A区和拟授权管理面积A1区、A3区的其中一部分。根据控规,核心区总用地面积为23.40km2,以上山溪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上山溪以西为核心区西片区(以下简称西片区),上山溪以东为核心区东片区(以下简称东片区)。西片区(不包括红凉亭水库和童家山水库所涵盖的绿心面积3.10km2)东起上山溪、西至乌溪江、北起浙赣铁路、南至320国道,总用地面积为10.54km2。东片区西至上山溪,东至下山溪,南至乌引干渠,北至杭长铁路和衢丽铁路,总用地面积为12.86km2。 核心区属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内的新综合区,经过20余年的开发与建设,核心区现已入驻正常生产企业300余家,形成了高档特种纸、先进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同时初步形成了电子、服装、水泥建材、竹木等多种产业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核心区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 (2)开展评价工作(核心区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核心区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 (3)编制报告书 (4)专家评审 (5)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源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核心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布局、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主要影响因素:核心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VOC、酸性废气等),工业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工业生产以及居民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核心区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治理方案基础上,通过预测分析评价,核心区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小。 四、衢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 ①规划范围 西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起上山溪、西至乌溪江、北起浙赣铁路、南至320国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54km2。 东片区规划范围为:西至上山溪,东至下山溪,南至乌引干渠,北至杭长铁路和衢丽铁路,总用地面积12.86km2; ②规划年限 核心区规划开发实施采用近远期相结合,近期2017至2020年,以西片区整体发展建设和东片区低丘缓坡建设范围为抓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各类配套、提升环境品质、有序拆迁安置。远期2021至2035年,则为整个核心区全部建设范围,以优化环境品质、完善各类配套、持续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建设等为重要着力点。 ③规划功能定位 以特种纸、机械装备制造、农副产品等优势行业的高端化、循环化发展为导向,以生产研发功能为主导,集聚中小企业总部、科技孵化、现代物流等功能,环境优美、循环高效、配套完善的生态型科技园区。 ④规划空间布局 规划西片区分成6大产业小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机械装备制造区、特种纸生产区、综合物流区、绿色生态区、科技孵化区、生产服务区。 规划东片区分成6大产业小区。包括电气机械设备制造区、先进装备制造区、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区、新兴产业区、现代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 ⑤规划结构 西片区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三轴、七片区”的空间结构。“一核”为公共服务核,于芝坑桥附近,建设区块公共服务核。“两带”为两条河湖水系景观带,作为城市生态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起保护乌溪江、上山溪的生态环境和隔离部分工业用地带来的影响,同时也是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廊道。“三轴”为三条城市交通轴,城市交通轴:主要依托宾港中路、天胡南路、百灵北路,起着承担西片区与周边区域的对外交通联系及作为市政工程管线控制廊道的作用。“七片”为七大功能片区,循环经济示范区、2.5产业示范区、机械装备制造区、特种纸生产区、生产服务区、滨河生态片区和综合物流区。 东片区规划形成“二心、四片、四轴、四带”的空间结构。“二心”为横路综合服务主中心和工业功能服务次中心。“四片”为四大功能片区:中心居住片区、一类工业片区、二类工业片区、仓储物流片区。“四轴”为条城市发展轴、一条城市功能轴和两条城市交通轴。 “四带”为四条生态防护带,作为城市生态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起保护上山溪、下山溪、乌引干渠的生态环境和隔离杭长、衢丽、浙赣铁路影响的作用,同时也是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廊道。 五、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核心区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目前核心区内特种纸企业废水(除东大特种纸和莱勒克纸业)经单独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通过核心区管网和区域排水渠排入衢江、乌溪江和罗樟源(上山溪),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核心区内其他企业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均经企业内部预处理后可送至衢州市沈家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衢江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部分(宾港中路——天湖南路——绿园北路为界以西部分)、东港工业园区西片区)、东港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港工业园区东片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衢江城区、衢江经济开发区西片区部分(宾港中路——天湖南路——绿园北路为界以东部分)、衢江经济开发区东片区部分、物流园区)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目前核心区采用集中供热,由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给,西片区已基本覆盖了集中供热管网,东片区目前大部分区块属于待开发阶段,部分已建成企业完成了供热管道铺设。 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则委托了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核心区环境质量情况 根据衢州市监测站历年大气常规监测数据以及本环评委托检测单位监测数据可知,2011年~2017年区域大气常规污染因子中SO2能满足二类环境功能区要求;NO2在2011年和2012年个别点位存在超标现象,但近年已有所改善能够满足二类环境功能区要求;PM10和PM2.5浓度在前五年超标明显,近两年逐渐回落且下降趋势明显;地表水监测断面各水质因子基本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断面中,除细菌总数和锰指标超标,地下水其他各指标基本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核心区土壤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核心区区域和交通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七、核心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控制问题 废水:区域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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