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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购置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8-09-01

招标内容

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购置 2018-08-31 19:47:09.0 广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802HG08014 采购类型:货物类 采 购 人: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18 第四章 评标文件 44 第五章 合同(样本) 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格式1 投标书 67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68 格式3 详细报价 69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0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1 格式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72 格式7 投标资格情况表 73 格式8 投标人商务情况表 74 8.1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75 8.2拟派项目人员情况表 76 8.3 企业信誉及认证情况 77 格式9 投标人技术情况表 78 9.1 技术规格差异表 79 格式10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 81 格式11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82 格式12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83 格式1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4 格式14 政策适用性说明 85 格式15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8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802HG08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设备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1,1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号 子包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同位素质谱仪 1 台 5,300,000.00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子包1:同位素质谱仪、子包2:冰点测定仪、测氧仪(乙烯中微量氧含量)、高温高剪切粘度测定仪、化学发光法氮分析仪、泡沫性测定仪、气体检测自动进样器、气相色谱仪(汽油烃族组成)、气相色谱仪、元素分析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 冰点测定仪 1 台 650,000.00 测氧仪(乙烯中微量氧含量) 1 台 30,000.00 防锈性测定仪 1 台 30,000.00 高温高剪切粘度测定仪 1 台 640,000.00 化学发光法氮分析仪 1 台 680,000.00 泡沫性测定仪 1 台 350,000.00 气体检测自动进样器 1 台 90,000.00 气相色谱仪(汽油烃族组成) 1 台 380,000.00 气相色谱仪 1 台 550,000.00 辛烷值检测仪 1 台 2,000,000.00 元素分析仪 1 台 450,000.00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子包应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珠江路1-2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62874635 传真:/ 邮编:51144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 适用范围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3.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4. 定义 1.4.1. 采购人:是指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1.4.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4.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4.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1.4.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4.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4.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1.4.10. 合同期、交货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4.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1.4.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5. 应遵循的原则 1.5.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5.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5.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6.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6.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1.6.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0.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1. 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本项目可采...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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