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百货,业内首家电商平台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芮城县环境保护局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山西
发布时间:2018-08-16

招标内容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芮城县环境保护局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cxggzyjyzx2018-031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芮城县环境保护局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报芮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芮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芮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芮城县环境保护局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
2.2项目编号:Rcxggzyjyzx2018-031
2.3项目预算:98.709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应包含项目常规参数;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参与过本项目范围内企业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或与本项目范围内企业存在其他环境保护相关业务往来的单位应回避;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6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8月22日18时00分止(芮城县社会服务指导中心505室);
4.2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 查看详情

Copyright ©2007-2024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