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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普查张贵庄街道、丰年街道、东丽开发区、新立街道入户调查监测项目

招标天津
发布时间:2018-08-03

招标内容

东丽区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普查张贵庄街道、丰年街道、东丽开发区、新立街道入户调查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0615-18411805057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东丽区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普查张贵庄街道、丰年街道、东丽开发区、新立街道入户调查监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丽区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普查张贵庄街道、丰年街道、东丽开发区、新立街道入户调查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5-184118050571 二、项目内容:东丽区环保局第二次污染普查张贵庄街道、丰年街道、东丽开发区、新立街道入户调查监测项目。数量:1项。 三、项目预算:64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标准及要求: 基于东丽区环保局在清查阶段建立的东丽区污染源名录库,对张贵庄街、丰年街、新立街、开发区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开展普查(其中企业名录278家)。针对不同污染源类别,采取综合分析与核算评估,掌握区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东丽区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 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小微企业名录 小微企业库 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须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验收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此报价针对招标文件里给出区域范围及企业数量报价,超出范围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的三年内(2016年至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信用良好,2016年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评标时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也须附至少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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