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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智能交通系统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二标段(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和高清视频雷达...

招标四川
发布时间:2018-07-21

招标内容

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智能交通系统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 一、二、三标段 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18-06-29
原文链接
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智能交通系统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
一、二、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 〔2016〕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五路一桥”车辆通行管理费,部分采取“拨改租”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交通系统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一、二、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16〕1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1118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合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加强对三环路道路交通的管控,整合、升级、改造三环路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交通视频监控子系统、事件检测与报警子系统、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LED显示子系统、车道指示子系统、匝道控制子系统、远程广播子系统、通信子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联网及后台子系统。
后台子系统主要包括:对综合集成管理与应用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存储与数据归集及融合能力,实现统一的信息发布;强化处理分析研判能力,为交通组织、勤务管理、指挥调度等业务提供全面的平台支撑;完成统一的可视化GIS服务平台建设,扩展基于GIS图层的业务应用功能,形成基于全域成都的T-GIS地图平台系统。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建约964套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469套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46套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452套交通事件检测与报警子系统、202套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1173套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含65套高点高清视频监控子系统)、37套LED显示子系统、403套车道控制子系统设备、112套匝道控制子系统设备、782套远程广播子系统扩音设备及相应设备、2122套外场系统交换机,拆除、利旧现有智能交通设备、设施;实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联网工;建设成都市智能交通GIS综合服务平台,并对现有综合集成管理与应用平台扩能改造升级,深度开发完善智能交通系统应用功能,全面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和应用深化需求。
2.3 施工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完成50%的设备到货、15日内完成剩余50%设备到货,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试用。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智能交通系统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所包括的所有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质保工作(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技术卷);
2.5标段划分:智能交通系统软硬件与系统集成招标分8个标段;本次对一标段(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二标段(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和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三标段(交通事件检测与报警子系统和高清视频球机自动抓拍子系统)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登记的高级项目经理;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查询截图和近6个月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独立承担完成过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至少具备2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视频检测采集类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②以上业绩须为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签订且已完成项目验收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不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若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则须提供其投标的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制造厂商(进口货物的为制造厂商驻国内分支机构)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商承诺书。
投标人所投的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规范并具有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组成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500万像素)的相关设备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相应设备型号或扩展号一致。
(8)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二标段(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和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登记的高级项目经理;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网(www.csi-s.org.cn)查询截图和近6个月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独立承担完成过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至少具备2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视频检测采集类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②以上业绩须为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签订且已完成项目验收的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不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若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则须分别提供其投标的高清视频综合检测子系统(不低于800万像素)、高清视频雷达测速子系统(不含测速雷达)制造厂商(进口货物的为制造厂商驻国内分支机构)针...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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