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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遵化市平安城镇人民政府黎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

招标河北
发布时间:2018-07-18

招标内容

2018-07-18 18:44:32.0
黎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黎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HJYZB2018-070
采购人名称:遵化市平安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遵化市平安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文悦 186333383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遵化建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北站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207509
采购金额:人民币1194301.32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数量:1
采购用途:黎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遵化市
工期:计划工期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工程施工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业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唐山市遵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化市华明路E座(遵化市新人民医院北行150米路西)三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已办理一照一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或证明文件需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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