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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7-13

招标内容

[0]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2320600MB0229147E000004
项目名称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标段编号
12320600MB0229147E000004012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8年7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8年8月6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620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南通市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线路北起港闸区幸福街道,经崇川区至终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1.04km,设站17座(具体以最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业主要求为准)。
2.3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招标标段
施工范围
01标
幸福车辆段~永达路站
02标
永达路站(不含)~环西文化广场站(不含)
03标
环西文化广场站(不含)~园林路站(不含青年路站)
04标
园林路站(不含)~先锋镇站
投标人须同时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
2.4招标范围: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保留微调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的权利,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在南通市崇川区或港闸区完成过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雨污水管道)施工。
3.3项目经理要求:
3.3.1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2具有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3.4 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作为项目经理在南通市崇川区或港闸区完成过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雨污水管道)施工。
3.3.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其他
3.4.1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4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且未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3.4.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20分;技术:40分;报价:40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指投标人总报价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且同时满足清单项“余方弃置”综合单价报价≤20元/m3且“拆除并清运遗留构筑物”的组成分析单价≤80元/m3)的投标函文字总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规定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
所有有效评标价数量≤7家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若所有有效评标价数量>7家时,取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若第7名技术标得分相同,则选取其中总报价最低的一家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评标基准价=A×K。
K值现场随机抽取产生(由投标人代表抽取)。K值设定范围为0.975、0.98、0.985、0.99。
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20分
企业业绩
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在南通市崇川区或港闸区完成过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雨污水管道)施工,每个得3分,满分9分。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合同原件;③监理预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或完工业主证明原件。
9
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在南通市崇川区或港闸区完成过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雨污水管道)施工,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合同原件;③监理预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或完工业主证明原件。
6
项目经理业绩
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作为项目经理在南通市崇川区或港闸区完成过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须含雨污水管道)施工,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②合同原件;③监理预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或完工业主证明原件。
3
人员配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
2
技术部分
40分
施工方案与工艺
工程筹划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关键工期节点目标明确,主要进度指标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靠资源配置得当,满分3分。
25
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全面、施工技术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措施方案可靠合理、经济实用,满分6分。
主要风险分析全面、准确;相应安全技术措施齐备合理、可靠、实用,满分4分。
关键施工机械、设备采购及组织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能满足和适应本工程的要求,满分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科学合理,满分2分。
环保、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可行,满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可行,满分4分。
冬雨季施工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满分2分。
工程管理
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齐备、合理,满分3分。
12
质量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风险评估全面准确,满分3分。
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论证制度全面、可行,安全监测方案科学、合理,满分3分。
文明施工及社会和谐保证体系健全、措施有力,满分3分。
其他要求
有增加项目南通本地税收收入等的策划方案,满分3分。
3
报价部分
40分
20分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12%,则本项得满分;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12%,则本项不得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招标控制总价-投标人的总报价)/招标控制总价*100%
20分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2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8,E2=0.5,扣完为止。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
1.业绩认定
1.1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原件;
②合同原件;
③监理预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或完工业主证明原件。
1.2业绩完成时间以1.1③款资料中描述的完成时间为准;
1.3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重组方式注册的新企业其工程业绩按以下原则评定:
重组并入新企业的公司在新企业注册成立前(以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准)实施的工程,可以认定为新企业业绩,并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2.1投标人关于新企业重组情况的说明;
2.2证明投标人通过重组方式成立的相关文件;
2.3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者完工业主证明等;
2.4重组后继续完成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提供业主(须与该项目施工合同中项目业主一致)出具的该工程由重组后新企业实施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业绩认定要求,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名称变更的企业参与投标,应当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否则名称变更前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因上述资料内容不齐全或者自相矛盾导致业绩的有效性或真实性无法判断的,对应项不予认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技术部分打分:
1、评标委员会需根据标书阐述情况在规定分值内打分。
2、各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条要求的资料,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4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联系代理公司,联系方式见第10条,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当日电子屏)。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网址:http://ggzyjy.ntzw.gov.cn。
9.其他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申请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并列入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1市政务中心北侧停车综合楼11楼1116室
邮 编: 226001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513-69900265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杜先生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344806080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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