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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锦云之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8GX2000024)

招标广西
发布时间:2018-07-12

招标内容

标的概况 特别告知 交易条件 交易指南 融资支持 竞买记录 标的名称 广西锦云之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8-184 挂牌起始日期 2018/7/12 挂牌截止日期 2018/8/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锦云之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1429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莫锦奎 成立时间 2014年5月14日 注册资本(万元) 伍佰万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100099700970Y 所属行业 市场开发与投资 经营范围 对市场开发的投资、对制造业、加工业、物流业、农业、林业、渔业、园林业、建筑业、交通能源业、餐饮业、酒店业、高新技术的投资;接受委托对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钢材、机电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机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 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锦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5 2 广西森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内部决议 广西森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年4月30日 41.43 -68.72 -68.7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31.52 548.32 483.2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7年8月31日 296.49 -433.15 -433.1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293.48 998.41 295.07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中信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中信华通评报字【2017】052号 评估基准日 2017年8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816.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67.46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森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号金汇如意坊邕州阁1301-13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000554749558B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森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同意广西国有高峰林场转让股权的批复(桂林办计字[2018]31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事项包括:目前标的企业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峰林场场地租金365.56万元,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配合还款。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提示: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原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在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门六塘村建设广西高峰林场六塘林产品贮运中心项目过程中,被兴宁区环保局认定为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正在积极配合完善环保审批手续。 2.标的企业所经营的土地尚未完善合法用地手续,遭到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并责令整改。 3.风险提示: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67.46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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