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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6年龙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贵州
发布时间:2018-06-23

招标内容

2018-06-23 11:34:5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6年龙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10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融资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龙场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1500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路面改造111361平方米,原路面拆除50112平方米,土石方开挖127755立方米,人行道改造12075平方米,涵洞建设60平方米,护坡建设7450平方米,挡土墙建设1830立方米;给水管安装10166米,雨水管安装11756米,污水管安装10377米,电力管道安装9765米,综合通信管道安装9765米,路灯安装480盏,行道树种植1141棵,建设垃圾池2座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45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招标全部内容(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9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技术支持QQ:2442237329,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报名地址http://w...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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