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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2018-ZS644(HDCG20180711)-华侨大学机电学院X射线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采购人:华侨大学)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8-06-20

招标内容

厦门中实-公开招标- 2018-ZS644(HDCG20180711)-华侨大学机电学院X射线光谱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8-ZS644(HDCG201807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侨大学 地址:集美大道668号 电话:陈老师/13559230766,张老师/0592-61615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采购项目名称: 华侨大学机电学院X射线光谱仪等设备采购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一 X射线光谱仪 1台 38.00 二 自动分拣机器人 1台 30.00 三 表面形貌观察系统 1套 90.60 信号分析仪 1套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58.60万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优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提供其中一个即可。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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