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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一体化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学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生物部分)教学科研分析仪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5-22

招标内容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的委托,对O2O一体化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学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生物部分)教学科研分析仪器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O2O一体化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学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生物部分)教学科研分析仪器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编号:JITC-1811AH104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包:液相色谱仪等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进口); 第二包:光电化学测试分析系统等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 本项目第一包经江苏省财政部门批复可采购进口产品,第一包采购预算110.42万元,第二包采购预算19.8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2)若是供应商是设备代理商的,需提供响应设备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可提供如下任意材料之一即可: 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2制造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正本; 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含南京市)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区域代理商和供应商公章)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正本;但区域代理商为南京公司的,本项目不接受转授权; 4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正本备查)。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若同一品牌的货物由不同代理商持上述四种授权文件之一参与磋商,视为一家供应商参与磋商。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1>2>3>4的优先级择最优者。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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