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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4-28

招标内容

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编号:JD-0026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JD-0026
项目名称: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 ¥20万元(单位: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水质监测项目必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24个基本项目(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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