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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重庆
发布时间:2018-03-30

招标内容

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 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 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第二次)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500231-59-03-000217号文备案,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6]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 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第二次)。 2.2 交货地点:垫江澄溪镇工业园区内。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460万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20日历天内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90日历天。可能因工程进度需要,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前或延后供货及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考虑,但招标人应提前不少于2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以该调整后的交货时间作为合同交货期。中标人须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的过程中,做好与相关设备供应商和相关的安装施工单位的技术、工期的协调等接洽事宜,并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与安装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配套服务等,同时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信息化、智能化粮库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免费配合土建方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设备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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