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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样品检测服务机构项目(第二次)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8-03-28

招标内容

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样品检测服务机构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瑞晟招[2018]011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样品检测服务机构项目(第二次)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址: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 ;2.2.项目规模:耕地土壤、农产品、矿区土壤、概况水等298个样品(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2.3.项目工作内容:接受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耕地土壤污染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样品采集、预处理和检测服务。2.4.预算(最高限价):73万元(该预算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样品预处理、分析检测及验收等费用,超出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检测并出具《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冷水坑耕地土壤污染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报告》。如遭遇不可抗等因素,中标方在获得招标人许可的情况下,允许与招标人协商出具监测报告的周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已按国家规定执行”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须获得CMA认证或CNAS认可,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3)投标监测单位须属于《龙岩市环保局关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备案名单的公告》(龙环[2017]194号)名单中所列的单位。(4)检测项目中农产品及有效态检测项目允许分包,且分包方需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并提供对方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附表与分包协议。(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28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lyggzy.com.c/lyztb/)进行网上报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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