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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重庆
发布时间:2018-02-09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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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500231-59-03-000217号文备案,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6]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大米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
2.2 交货地点:垫江澄溪镇工业园区内。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460万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20日历天内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90日历天。可能因工程进度需要,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前或延后供货及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考虑,但招标人应提前不少于2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以该调整后的交货时间作为合同交货期。中标人须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的过程中,做好与相关设备供应商和相关的安装施工单位的技术、工期的协调等接洽事宜,并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与安装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配套服务等,同时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信息化、智能化粮库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免费配合土建方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设备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粮油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须为成立5年以上(含5年)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粮油机械设备制造(或销售),安装”内容,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个120吨每日大米生产线的粮油设备供货与安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为定型产品(其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垫江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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