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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路改造等2018年度市干道办道路工程供电监理批量招标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2-08

招标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招标项目江滨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7]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西起现状江滨路,东至东吴北路交叉口; ⑵、工程规模:包含江滨路改造(长约300米,宽33米)、团山路西段城市化改造(长约2500米,宽50米)、新特教中心东侧道路(长520米,宽20米)、宗泽路中段(长450米,宽30米)、等2018度市干道办道路工程供电监理,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⑶、监理服务期:2018年03月10日至2019年03月10日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42.10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7111315-01 江滨路改造等2018年度市干道办道路工程供电监理批量招标 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365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师]并且[电力工程]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18~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32分): (一)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42.1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 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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