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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招标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8-02-06

招标内容

招标信息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17-12-05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项目名称: 2018年度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 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采购项目, 2018年期间所需管网室外消火栓及相关服务 ,根据我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征集不少于3家具备符合相应资质的生产制造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2.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栓采购项目 3. 招标采购货物名称、型号及主要技术规格:见 “招标货物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 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9:30之前将投价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文件应分别用[牛皮纸]信封袋密封的形式加盖公章寄(或送)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6.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 日上午09:30 8. 开标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楼 9.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7786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价:①.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网网站 ②.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外网网站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人民币/台) 品名最高限价(人民币/台) 品牌 3 防撞型地上消防栓 SSF100-1.6 台 230(含30套专用工具) 1750 防撞型地上消防栓 SSF150-1.6 台 200(含30套专用工具) 1950 本项目的“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货物不能超出品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所报投标货物单项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目最高限价都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注明 注:1.本招标货物一览表2018年为年度计划采购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求的为准并相应对招标货物作调整串换,但中标合同总金额不变。 2. 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3.交货地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需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 1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年供货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违约索赔情况下后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应具务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a.对产品质量及供货期应严格保证,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后能提供4小时内现场响应服务。 b.提供产品性能说明书。 c.针对需方的存储、使用、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栓采购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2017-FZXFS905 2 2.1 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有效期内ISO9002-2008或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检验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5.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3 3.1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A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或正偏离”等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投标人所申报将被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 3.2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4 4.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单位党群办监督管理部门 5 5.1 评审专家费用,待中标后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7 7.1 履约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7413 8 8.1 投标人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资质要求部分分别装订,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A: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一)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的规定进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分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大部分进行,总分为100分,分值分布为:技术部分42分,商务部分13分,价格部分45分(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的2位数)。 1、技术部分评分办法(A满分=42分)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列明产品的技术指标或详细配置情况,包括品牌和原生产厂家(如果有的话),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应如实列明货物的技术指标或详细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以至评委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技术参数及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0分;技术指标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3分,本项得分≤21分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到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的,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经过检测,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GB/T17219)的得3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栓身、栓体材质球墨铸铁(QT450)、铜合金铸件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消火栓的驱动螺杆材质不锈钢(06Cr19ni10)省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1.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栓身密封橡胶提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3分) 各合格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A=1.1+1.2+1.3+1.4+1.5 2、商务部分评分办法(B满分=13分)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2.1投标人具有银行AAA级信用评级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1分) 2.2近三年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1分)。 2.3投标人的本企业专业生产制造室外地上、地下消防栓的年限在30年以上(含30年)得2分,20年以上(含20年)—30年得1分,20年以下得0.5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4投标人具有ISO9002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5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8001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6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2.7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销售相关业绩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发票复印件并盖章为准)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50万元的得1分,最高得3分,原件备查。(满分3分)。 2.8免费保修期: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为1年)的要求下每延长6个月得0.5分,最高得1分。(满分1分) 2.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方式等方面)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则不得分。评审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为确保供货及时,采购人可在签订合同前对投标人的仓储点进行实地查实。 各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B=2.1+2.2+2.3+2.4+2.5+2.6+2.7+2.8 以上原件应在评审过程中提供备查。 3、价格部分评分办法 3.1 C=(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0.45×100计算,由此算出各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注:(1)C为价格部分得分,满分为45分。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等于=A+B+C (二)定标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三、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 2.3 “投标人”系指本招标文件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号所规定的资格标准。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生产、经销招标公告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制造商或供货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份和资质要求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1.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17年 12月13日上午9:30分之前(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1.1条至 第1.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我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6、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我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9、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开标、评标时间 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2开标由采购人主持,评审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签到。 1.3开标时,由我司党群办监督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唱标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投标,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采购代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 2.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4 .评标 4.1开标程序结束后,实行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 4.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逐一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将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某一专家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的原则,客观、公正、审慎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5. 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条款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5.3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第五章 定标和签订合同 1. 定标准则 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评审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推荐中标候选人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2. 中标通知 2.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供货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4.1招标项目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办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标准 1、招标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货物为防撞型室外地上消火栓,投标单位提供...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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