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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河北
发布时间:2018-02-02

招标内容

河北省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规[2018]19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初步建成省级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总中心 在现有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各地市、各部门系统,完善日常监测、协调联动、决策支持、信息服务、应急指挥等功能,支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要求。 (2)初步建成省级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分中心 在现有河北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基础上,整合高管(交投)指挥分中心,完善公路、港航、运管、城运、铁路分中心,支撑厅直个业务局对于相关业务领域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要求。 (3)初步建成市级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分中心 其中新建石家庄、廊坊、邯郸、保定、衡水、张家口、承德、沧州、邢台、辛集、定州、分中心,完善唐山分中心,整合接入北戴河分中心。 2.2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装修部分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文件; (2)根据业主要求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装修部分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建设指南(包括省、市两级)、联合设计审核。 (3)提供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省级总中心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装修部分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建设指南(包括省、市两级)、联合设计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满足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7年1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一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详见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2月26日9:00整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齐燕 联 系 人:郑德志 电 话:0311-66726709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00 传 真:0311-85032038 传 真:0311-86219087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行业应急项目设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交通行业应急项目设计工作。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3-2 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设计人员 4 工程师,具有交通信息化项目设计工作经验。 注:此表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填写,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此表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的其他人员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交通设计项目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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