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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传乡青峰村新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巡查

招标安徽
发布时间:2018-01-31

招标内容

铭传乡青峰村新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巡查 【信息时间:2018/1/3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铭传乡青峰村新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巡查 原项目编号:2017FXBZ129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项目名称:“铭传乡青峰村新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巡查”(项目编号:2017FXBZ1291),答疑如下: 一、接招标人通知,铭传乡青峰村新村安置点工程第三方巡查项目重新启动招标程序,本项目报名时间延至2018年2月22日17:30,答疑截止时间延至2018年2月11日17:3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修改为: 一)、项目概况及巡查工作原则 本次巡查项目为肥西县铭传乡青峰安置点项目,中标单位须负责对项目建设内容(土建、绿化、智能化、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内容)进行第三方巡查工作,对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和检查活动。青峰安置点监理中标单位或有应当回避条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二)、工作要求 1.组织架构要求: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负责,企业分管生产或经营的副总直接负责,公司授权组建肥西县铭传乡青峰安置点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组,委派专人担任组长、副组长。 2.人员要求: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必须为全职人员,其他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中标后根据项目特点从所报人员中组建项目巡查工作小组,制定巡查计划,巡查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的不累计计算。 (1)巡查组组长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巡查组副组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必须是投标人全职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3)其他人员要求: 巡查组其他成员均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数要求不少于6人,组成必须有土建、给排水、园林绿化、市政、安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 中标后项目的巡查人员原则上必须从所报人员中安排,所报人员不足时可增加,如需更换或增加人员,应书面向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或增加,更换组长按5万元/每人次缴纳违约金,更换副组长按2万元/每人次缴纳违约金。 中标后巡查单位须安排一名专职协调员(巡查组成员之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收集整理质量安全资料和文件、进行质量安全隐患的汇总分析、隐患及整改情况跟踪、质量安全巡查中的各类协调工作,以确保质量安全巡查的效果。 3.中标人必须有固定、合法的工作场所,合理配置仪器设备,专职负责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4.巡查频率要求:招标人组织项目巡查交底会,巡查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工程特点和已审查的巡查方案,组织项目巡查,巡查小组对项目(有工作面时)的巡查频率原则上不少于1次/周,并根据施工进度节点、整改督查回头看要求,适当增加频次。 5.巡查成果要求:1)巡查成果应按项目形成巡查工作日志,以文字、图像、录像相结合的形式,记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重要或特殊情况;2)向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提交巡查报告,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在合肥市大建办重点项目调度系统试运行及正式运行期间,须在巡查结束后24小时内输入市大建办重点项目调度系统中),须明确质量安全隐患具体部位、内容;3)每月每项目形成巡查汇报,对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和管理指导和建议。 6.对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 序号 名 称(规格、型号) 数 量(至少) 备 注 1 电脑 2台 接入互联网 2 彩色打印机 1台 3 激光复印机 1台 4 高清数码相机 1部 5 摄像机 1部 6 钢卷尺2m、5m、30m 满足工程检查需要 7 激光扫平仪 1部 8 激光垂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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