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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龙岗大道三期工程(玉洞大道一那莲大道)(K0+233.356-K1+580)独立项检测

招标广西
发布时间:2018-01-19

招标内容

南宁市龙岗大道三期工程(玉洞大道一那莲大道)(K0+233.356-K1+580)独立项检测 2018/1/18 南宁市龙岗大道三期工程(玉洞大道一那莲大道)(k0+233.356-k1+580)独立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龙岗大道三期工程(玉洞大道一那莲大道)(K0+233.356-K1+580)独立项检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五象【2017】13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宁市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宁市东南部的龙岗片区,路线设计起点接龙岗大道二期终点,终点为茶泉大道,实际设计长度1346.644米,道路红线宽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海绵工程、箱涵工程、电缆管道工程等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1652690.01元 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提供检测结果,并在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 无 招标范围:(专项检测或综合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或地基基础检测和基坑监测资质能力相关内容;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包括中级)以上职称。 (5)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7】3号文规定,参与本独立检测项目招标方案及预算的编制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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