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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州界河流水质水量监测站项目(贵阳市)第12标段:专用设备2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贵州
发布时间:2018-01-16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贵州省市州界河流水质水量监测站项目(贵阳市)第12标段:专用设备2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GZSSZJHLSZJC/SB-12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14064001 4、项目联系人:陈泳文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4105148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468,600元 (4)最高限价:1,468,6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60日历天,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酌情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采购相应设备(材料)的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供应商。(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注: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检验合格证,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供应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区总代理授权书、进口报关手续。主要产品必须附产品彩页。(5)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家授权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须提供2017年度任...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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