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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8-01-12

招标内容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时 间:二〇一八年一月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教发司〔2017〕1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7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74、1892225078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1号、57号、59号。项目概况:本项目原址为广东省技术师范学院;用地面积为30647平方米,建成8栋高层住宅公寓及配套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3493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1762.5平方米,配套公建2000.0平方米,会所及沿街商业62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540.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能提供1148套教师公寓,供中山大学教职工及其家属入住。高度99.9m,层数为31层,最大单跨跨度不超过27米。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怡乐路教师公寓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2.1工程前期阶段2.1.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工作。2.1.2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负责项目的修规调整(如需)、方案设计、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标识设计及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2)完成项目动工前所需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和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绿色建筑评评估、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办理项目的修规调整报建(如需)、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3)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中标人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4)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2.2工程实施阶段(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2)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管线迁移及树木迁移工作;(3)负责立项及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对讲、监控、门禁、安防、巡更、停车场管理及标识)、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安装工程、单元户外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防雷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4)负责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投标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8)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10)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等等。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4933平方米。4、最高投标限价:124539.22万元(其中勘察费274万元,勘察费综合单价限价150元/米;设计费2074.22万元;施工费122191万元)。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 1 月 12日至2018年 2 月 7 日 10 时 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2 月 7 日 09 时 00分,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7 日 10 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综合培训室(3F)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 7 日 10 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综合培训室(3F)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资审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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