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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长兴岛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EPC总承包(变更)

招标辽宁
发布时间:2018-01-05

招标内容

大连瓦房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瓦房店 长兴岛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瓦房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瓦房店 长兴岛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已由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工程〔2017〕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瓦房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瓦房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市瓦房店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本工程含天然气高压管道67.5km,首站末站各1座,截断阀室2座(监视阀室)。工程线路起点为大沈线A09#阀室,终点为谢屯末站,设计输量9.88 108Nm3/a。其中,大沈线A09#阀室-瓦房店首站段管道线路长度8.0km,设计压力10.0MPa,管径为D323.9mm;瓦房店首站-谢屯末站段管道线路长度为59.5km,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D323.9mm。工程沿线设置线路截断阀室2座(监视阀室)。具体见初步设计文件。 2.3工期:180日。 2.4招标范围: (1)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2)物资采购、物资中转站设置及物资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供应商选择、实施采购、组织驻厂监造、理化检验、验收等相关工作; (3)施工,包括线路工程、穿越工程、站场工程、阀室工程、电气工程(含外电工程)、通信工程、仪表自动化工程、阴保工程、消防工程、水工保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在管道未投产或已投产,但整体工程未验收前做好管道的保护工作; (4)临时性用地、永久征地(包括表土剥离、占补平衡、勘测定界费用)及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赔补偿(含林地林木、草地、文物、城市规划区、军事管制区、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矿产压覆等)和铁路、河流、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障碍物等全部通过权办理及以上工作涉及的全部费用;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林业砍伐证、林地组卷、土地征地组卷、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消防建审及验收、防雷防静电验收、电气试验、试运手续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全部地方手续办理直至取得上述书面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6)压力容器备案、管道保护、供电、给排水、通讯、电视、供暖、消防、应急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仪器仪表校验标定、投产验收、为保证竣工交付正常生产而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培训、试运保驾等工作; (7)协助业主办理核准、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参与投产方案编制,配合业主完成试运投产、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8)工程建设及运行所需要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权属单位的其他要求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设计单位应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A1级;施工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级。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管径D323.9mm及以上且长度大于70Km输油管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管径D323.9mm及以上且长度大于70Km输油气管道工程相应设计、施工业绩。 3.3近三年财务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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