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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内蒙古
发布时间:2017-12-27

招标内容

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445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及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起点位于乌里雅斯太镇西北侧,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331线宝拉格苏木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同时接拟建设的国道306线乌里雅斯太至珠恩嘎达布其段一级公路,经乌里雅斯太镇、恩和吉尔嘎郞,终点止于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镇哈日阿图嘎查,顺接国道331线额吉淖尔至别力古台段二级公路并与拟建设的省道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一级公路相接。
路线全长约58.3公里,其中新建10.4公里,其余47.9公里新建一幅,利用既有道路改建为一幅。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分离式路基,每幅路基宽13米,中间带宽度不小于13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设中桥9座,同址建设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各1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理及监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WEHJJLJC。
招标范围包括:(1)编制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及监测实施方案,提供环境监理及监测服务,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及监测报告;(2)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评报告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需的相关环境监理及监测工作;(3)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设备选型及安装和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等);(4)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数据及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环境监理及监测相关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证书(经营类别:生态类)且在有效期内或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的公告》(2015年第2号)名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近5年(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理任务(含在建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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