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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四川
发布时间:2017-12-25

招标内容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经销商: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精神,我中心将自行组织对医用高频电刀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特向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征询价格,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设备参数要求(见附件),按时回函。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一、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参数偏离表(参数见附件)装订密封,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专人送达),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9:00前专人送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管办,逾期不予受理。二、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一览表、参数偏离表;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委托人名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5、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投标要求:(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二)投标人投标报价表务必写明投标选用品牌、交货期(报价回函表的“联系人”和“法人代表”须亲笔签字或盖章);(三)投标报价函中的规格、型号、配置及要求只允许等同于招标要求或正偏离,未满足条件的按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注: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提供伪劣、弄虚作假的相关材料谋取中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成交原则。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应包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税收、仓储、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 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品牌、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其他询价函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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