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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ZC-2017H469】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质液联用质谱分析仪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7-12-06

招标内容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质液联用质谱分析仪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1、项目编号:NJZC-2017H469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质液联用质谱分析仪项目。3、采购项目预算:460万元。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集中考察或答疑:无。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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