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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化厂原址2号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监理的招标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7-11-21

招标内容

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苏化厂原址2号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监理的招标公告 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苏化厂原址2号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XD2017-G-014-A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化厂原址2号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监理 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南门路1号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场地2号地块(姑苏区冬青路西、湄长港河南) 项目规模:治理区域面积约29850.89m2;污染土方总量约为212157.96m3,其中有机物污染土方量约为 207036.24m3,有机物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方量约为5121.72m3(此部分污染土壤需采用两种不同修复工艺重复处理,因此按工艺核算最终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加和总量为212157.96m3);地下水治理总量约为68993.15m3。 (二)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1、招标内容:苏化厂原址2号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环境监理。涉及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及净土回填等全过程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土壤、大气、水、噪声等样品采集及分析,采集分析样品的数量不少于环境监理工作方案中监测计划规定的采样点位、监测频次、污染物种类;监理施工现场防止二次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的控制措施。重点关注:污染场地现场开挖过程异味废气控制及达标排放保障措施,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对周边环境和周围居民影响的控制措施,污染土壤的预处理及堆放场地的污染防控措施,井点降水和基坑废水治理及达标排放控制,热脱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染土壤物流过程中二次污染控制,污染土壤治理、暂存、转运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的监管、开工前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管。环评要求中涉及的各项污染防治设备、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控制措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管。环境监理机构应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第78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有关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方案,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环境监理机构必须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施工期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治理技术方案:固化/稳定化技术、热解吸技术、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 3、监理服务期限:从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开始至污染治理工程完成通过验收为止。 4、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柒万玖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4579000.00 三、采购需求 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书》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4.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职称及以上; 4.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4.3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除总监理工程师1名外,还须配备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名,配备的其他监理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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