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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河南
发布时间:2016-01-27

招标内容

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台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羽绒羽毛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采购金额:约100万元; 4、标包划分及内容: A标包:手动羽绒蓬松度仪1台,全自动羽绒蓬松度仪1台,吸绒器3台,羽绒制品吸绒机1台,羽绒分辨投影仪1台,羽绒前处理箱10台,羽毛绒检测专用浊度仪1台,可视氮吹仪1台,旋转蒸发仪1台,离心机1台,十分之一电子天平(20kg)1台,十分之一电子天平(6kg)1台,百分之一电子天平(1000g)1台,陶瓷纤维智能箱式电阻炉1台。 B标包: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5、供货周期:A标包为合同签约后1个月内;B标包为合同签约后2个月内 6、质量要求:合格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A标包非产品制造商至少需提供手动羽绒蓬松度仪、全自动羽绒蓬松度仪、羽绒制品吸绒机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所有投标企业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如为代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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