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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7-10-31

招标内容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委托,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1749-1740SUMEC647D)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数量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 详见项目清单 详见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分包号 产 品 名 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用途 预算 (人民币/万元) 1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阱)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产品清单及有关说明的技术参数要求 检验用 350.00 2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1套 检验用 65.00 3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1套 检验用 65.00 4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1套 检验用 65.00 5 液相原子荧光形态分析系统 1套 检验用 40.00 6 液相色谱仪 1套 检验用 45.00 7 液相色谱仪 1套 检验用 55.00 8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仪ICP-MS 1套 检验用 150.00 9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检验用 275.00 10 自动溶出仪 3套 检验用 135.00 11 自动溶出仪 4套 检验用 180.00 12 自动溶出仪 6套 检验用 270.00 自动稀释平台 3套 检验用 195.00 13 自动溶出仪(usp3法) 1套 检验用 45.00 14 自动溶出仪(usp4法) 1套 检验用 200.00 15 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1套 检验用 350.00 注:投标人所投的每项产品报价均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废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7)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8)本次采购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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