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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耗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山东
发布时间:2017-10-13

招标内容

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
实践教学耗材招标文件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一、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耗材项目
2、项目说明: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潍坊科技学院办公楼410室
报名电话:0536-5105168,邮箱:wkyzbb2@163.com
6、招标文件领取办法:网上下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现场交纳),购买后不予退还。
7、招标押金2000元。最晚于10月11日下午16点前打入以下账户,汇款单位即投标单位,不得更换单位名称。汇款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内汇款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当天,需出示打款银行回执单到招标现场,方具有投标资格。
单位名称:潍坊科技学院
开户行账户:1542480104000015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光支行建桥分理处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中标者,招标押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押金于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
8、交货时间及地点: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交货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日后7天内。
9、联系人:王淼 联系电话:18766899153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山东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凡是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到指定地点,否则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1)招标公告、投标须知
(2)项目需求
(3)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我院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人应根据货物需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报价单。投标价格为耗材交付使用完毕后应付的最终价格(即在机械工程学院指定地点交付使用完毕后应付的含税价)。
(3)方案及产品说明(系统集成项目必须有方案的设计思想、方案的结构图或拓朴图,以及有关功能实现、技术实现等的详细说明;专用设备应提供相关产品的图片、性能介绍(照片、图表及文字说明);木器设备应提供相关产品的环保证明、设计图纸或样品彩图(照片);专用教室设计必须提供彩色效果图及相关说明。
(4)质保期限、用户培训及服务承诺
(5)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若无列出,则视为包含于总报价当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技术规格响应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6.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主要设备应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代理证书;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7.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9.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六、开标与评标
1.学院将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后,学院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采用三次报价的形式,以第三次报价为准,后一次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次。评标委员会在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后综合所有报价,价格低、方案优秀者中标。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委会将分别对各需求表中的标的进行综合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列,推荐出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或网上公示。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办通知后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及时签订相关项目合同,若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将宣布解除合同,投标押金不予退还。
2.为验证中标产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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