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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美设学院图形工作站等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标前更正公告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7-10-13

招标内容

泉州师范学院美设学院图形工作站等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标前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350500]QZSCGZX[GK]2017040 1、原公告项目名 称:泉州师范学院美设学院图形工作站等教学仪器设备采购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500]QZSCGZX[GK]20170403、首次公告日期:2017.9.30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1、第四章“二 评标”的“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部分,删去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规定,保留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扣除方法。2、第四章“二 评标”的最后“④F4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由“无”改为以下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加分因素不重复计算。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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