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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

招标山西
发布时间:2017-10-13

招标内容

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市采公字[2017]95号
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
市政采公告[2017]500号
因市政采公告[2017]472号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公开信息不对称,现就市采公字[2017]95号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开标时间明确如下
1、市政采公告[2017]435号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招标公告投标、开标时间为:
投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 10:00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10:00整
2、市政采公告[2017]472号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变更公告变更后的投标、开评标时间为:
投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0:0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00整
评标时间:不早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11:00
本变更公告的投标、开标时间为:
投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10:0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10:00整
二、原变更公告及所附招标文件除投标、开评标时间外继续有效,附件文件附后。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技术咨询
采购业务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54)3022420
电子信箱:jzzfcg2006_021@163.com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09室
招标文件领取
电话:(0354)3067299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开户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号:5019775500015
开户行号:313175001080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4-3032046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东街189号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市采公字[2017]95号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
一、总则10
1.采购方式11
2.定义11
3.合格的供应商11
4.合格的货物12
5.投标费用12
二、招标文件12
6.招标文件构成12
7.招标文件的澄清12
8.招标文件的修改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9.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
10.投标文件构成13
11.投标报价15
12.投标保证金15
13.投标有效期16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
15.无效标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
17.投标截止日期17
18.迟交的投标文件17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
五、开标17
20.开标17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8
23.投标的澄清18
24.开标仪程18
25.评标组织程序18
26.中标人公示19
27.评标过程的保密19
28.中标通知书19
29.招标采购方式的变更19
六、授予合同19
30.签订合同19
第三章评标办法20
一.评审项目及评审主体20
1.评审项目20
2.资格性审查20
3.符合性审查20
4.详细评审20
二.评审内容及标准20
5.资格性审查20
6.符合性审查21
7.详细评审21
三、评审结果应用22
8.评标结果22
9.同品牌产品的评审22
10.明显低价的评审22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3
1.项目概况23
2.供货期限23
3.招标范围23
4.供货地点23
5.付款方式23
6.货物要求23
7.技术服务24
8.货物验收25
9.货物清单2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8
第六章文书格式及要求(格式)53
一资格性要求资料53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53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4
3、其它资格性要求资料55
二符合性要求资料56
1、投标书(格式)56
2、其它符合性要求资料57
三详细评审资料58
(一)投标报价部分58
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58
2、分项报价表(格式)59
3、中小企业声明函60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1
(二)商务部分62
5、供货一览表(格式)62
6、相关业绩一览表(格式)63
7、其它商务资料64
(三)技术部分65
8、技术方案(格式)65
9、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66
(三)售后服务67
10、服务承诺(格式)67
第七章相关附件68
1、账户信息函68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
2.文件编号:市采公字[2017]95号
3.招标内容: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软硬件
一、项目概况
本期计划采购货物包括医院管理系统(HIS)、临床信息系统(CIS)、电子病历系统(EMR)、检验信息系统(LIS)等软件系统及硬件配套设备。
二、软件应遵循的技术规范要求
《卫生部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卫办发[2002]116号
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卫生部《病案首页标准和病案填写标准》
疾病分类代码标准 (ICD-10)
卫生部标准WS/T102-1998,临床检验项目分类与代码
医药行业标准YY0252-1997,化学药品(原料、制剂)分类与代码
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
卫生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WST 447-2014)》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 号)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2007 年))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 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
HL7(美国医疗服务信息网络通讯协议)3.0/2.4版
三、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1套
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
门(急)诊划价、收费管理系统
门(急)诊药房发药管理系统
住院中心药房管理系统
药库管理系统
财务统计管理系统
住院病人管理系统
护理站管理系统
院长查询系统
医技科室管理系统
卫生材料管理系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
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晋中市、榆次区)
门诊医生站系统
住院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
住院护士站管理系统
住院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检验管理系统
抗菌药监控管理系统
病案管理与统计系统
财务管理软件
医务科质控管理系统
护理部管理系统
医院质量指标分析系统
四、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硬件部份
存储1台
服务器2台
电脑21台
网络激光打印机2台
条码枪4台
针式打印机3台
激光打印机4台
一体机 1台
4.项目预算:1850886元
5.招标范围:货物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6、供货地点: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交付。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8.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3投标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4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5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8.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8.7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8.8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9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8.10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服务器属于3C强制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当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
8.11电子病历系统软件、服务器管理和服务器系统备份还原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办法
9.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我中心综合管理科,填写《领取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填写《领取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9.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9:00 12:00,14:00 17:00,节假日除外);
9.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10.投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0:0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00整
评标时间:不早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11:00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9层大厅显示屏指定地点,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3.本招标活动若有变更事项,我们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14.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4.1采购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4-3032046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东街189号
14.2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1)采购业务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54-3022420
电子信箱:jzzfcg2006_021@163.com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09室
(2)标书领取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0354-3067299
联系地址:晋中市市民之家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层大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系统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指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
2.2 潜在供应商 指资格符合要求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 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 招标人 指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3.合格的供应商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1.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3.1.4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1.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1.7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1.8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1.9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3.1.10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服务器属于3C强制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当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
3.1.11电子病历系统软件、服务器管理和服务器系统备份还原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约或条件;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4.合格的货物
4.1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涉及的技术、设计、配套软件应来自于国内合格的原产地;
4.2投标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和服务相关标准;
4.3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文书格式及要求
第七章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格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2017年9月15日中午12点前按招标邀请函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3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招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招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2招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2.开标时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二)资格性要求资料(需单独密封);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附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7.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8.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9.其它资格性要求及其资料
(二)符合性要求资料
1.投标书
2.电脑、打印机、一体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
3.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服务器属于3C强制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当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
4.电子病历系统软件、服务器管理和服务器系统备份还原需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其它符合性要求及其资料
(三)详细评审资料
A.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B.商务部分
1.供货期承诺
2.相关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
3.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或生产厂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6.生产工艺及核心技术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专利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商务资料。
C.技术部分
1.供货一览表
2.技术实现模式或方案
3.技术培训方案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其它技术说明和资料
D.售后服务
1.质保期
2.质保期内服务内容;
3.服务响应时限;
4.本地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5.质保期后延伸服务计划;
6.其他服务性说明。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有复印件都应盖公章,在招标文件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按照文书格式及要求(表格)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填报。
11.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但并不限于产品货物制造、检验、运输、保险、税金、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和质保期内免费服务等的一切费用。
11.3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1.4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于 供货一览表 中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以便于评委评标,但不作为本次招标的限定条件。
11.5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11.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12.投标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叁万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帐户名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帐号:5019775500015
行号:313175001080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过错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一旦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过错行为而蒙受损失,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支票倒送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12.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不予受理。
12.4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 账户信息函 (账户信息函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未提供账户信息函或账户信息函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予中标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的财务收据无息退还。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未经招标人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有效期是指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人之日止,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期满。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资格性要求资料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一份;
14.2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14.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无效标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其中报价文件和资格性要求资料的正副本单独密封,开标时启封。
16.2信封表面应:
(1)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正本、副本、报价文件及 开标前启封 的字样;
(2)注明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并盖章。
16.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潜在供应商。
16.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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