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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轮竞价]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电脑、投影仪政府采购项目(遂安资采电(2017)160号)

招标四川
发布时间:2017-10-11

招标内容

公告日期 2017年10月11日15时59分 采购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电脑、投影仪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遂安资采电(2017)160号 竞价方式 单轮竞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 ?1,3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定时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分中心 联系人 杨斌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25-8669186 开始日期 2017年10月11日15时59分 截止日期 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项目简介 商务条款信息 签时约间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到货; 交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并负责上门安装、调试。2.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安装前应到采购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安装方案,确保安装方案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并承担货物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3.采购人进行批量采购,供货商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分批、分期供货。 交货地点 由采购方指定 其它要求 1.竞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竞价。凡未按采购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竞价均视为无效竞价。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包装全新货物。3. 竞价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总报价都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否者按无效标处理 付款方式 1.转账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 3 个月之内无不良情况发生,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余下合同总金额的10%尾款,甲方将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乙方全面履行质保义务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售后服务 按行业标准执行 竞价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未按竞价文件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2、在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错误等非正当理由退出竞价的; 3、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非因不可抗拒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而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并拒绝按照投报价格及承诺履约的; 4、与竞价产品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恶意垄断货源、排挤竞价供应商的; 5、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6、未满足竞价文件要求或未按竞价文件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或违约情况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 开户名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安居支行 银行账号:2310466109000010968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注明入帐公司名称、履约保证金)等(拒收现金)形式...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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