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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7-09-30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928_3989684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房建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95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境内,起点位于天连立交,通过天连立交与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江门段顺接并与江番高速公路连接,终点接广明高速公路。本项目利用原规划并已经部分实施的佛山市北滘至均安公路主干线(又名:佛山一环南延线)升级改造为高速公路,路线总长30.682km。其中天连立交至北滘(接佛山一环段)段(K19+635.109~K43+804.113)长24.169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只设1个监理合同段,为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沿线(集中居住区、服务区、收费天棚等)设施的土建、给排水、土建装饰、电气等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工作,以及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和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监理人可设立监理中心试验室,也可进行外诿)
2.3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包括施工期监理 12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服务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类别
合同段
合同起讫桩号
长度(公里)
备注
监理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K19+635.109~K43+804.113
24.169km
注:桩号为暂定桩号,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详细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2017 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参考资料),收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一座8楼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栋403之二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电 话:
0757-83961609
电 话:
0757-83789298
传 真:
0757-83166398
传 真:
0757-83789298
联 系 人:
郑工
联 系 人:
黄工、李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以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资 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3-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 目
业 绩 要 求
业 绩
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累计不少于20000㎡的高速公路项目附属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注:
投标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相关业绩需同时具备下列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可增加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补充)复印件,完成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清晰表达申请人填写业绩的有关数据及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工程项目的相应情况,还需附发包人证明资料或已登记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等材料作为完成证明。不能合理判定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不予计算。2.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高速公路项目附属区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附件3-3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监理岗位
资 格 要 求
最低数量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龄55岁以下。
1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1
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培训证书)、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监理工作不少于5年(含5年),年龄55岁以下。
1
电气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培训证书)、电气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监理工作不少于5年(含5年),年龄55岁以下。
1
监理员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理工作不少于2年(含2年)。
2
合计
5
注:
1.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彩色复印(扫描)件,还应附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
3.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附件B-1、附件B-2;
4、上述监理人员为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土建、工民建、建筑学、建筑工程、建筑管理(下同);电气相关专业:建筑电气、建筑电器、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自动化(下同)。
6、一般监理员(指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外的其他人员),招投标阶段不须填报名单,也不须附任何证明资料。但如投标人中标,则要求投标人在开工前向业主按资格要求上报相关名单及证明资料
附件3-4 资格审查要求(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试验、 检测项目
设 备 名 称
规格、型号
最低数量要求
1
常规 检测
全站仪

1
2
电子经纬仪

1
3
标准水准仪

2
4
激光铅垂仪

2
5
红外测距仪

2
6
砼回弹仪

3
7
砼钻孔取样机

2
8
塌落度检测仪

2
9
水泥稠度凝结测定仪

2
10
砼厚度测试仪

2
11
万用表

3
12
游标卡尺

3
13
千分卡尺

3
14
焊接检测尺

3
15
漏电开关测试仪

1
注:
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据此清单核查进场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必须有效标定,以上设备可以为自有或者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试验检测需要增加试验检测设备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索赔。
附件3-5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与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要求
一、办公设施
1
电脑

5
2
电话机(有线)

1
3
传真机

1
4
激光打印机

1
5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1
6
数码摄像机

1
7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1
8
复印机(可复印A3)

1
二、交通设施
1
交通车辆(越野车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

1
三、办公、生活用房
1
会议室

≥50
2
综合办公室

≥60
3
档案室

≥30
注:
1、本表数量为最低要求,办公生活用房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对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2、监理办公场所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流量达10M以上。
3、本表数量监理办公的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
4、以上设备可以为自有或者租赁,招标阶段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待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购买或者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给招标人核验。
附件3-6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营业额累计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近3年中至少2年盈利。
注:
近3年指2014至2016年。
附件3-7 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在最新一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告中,投标人在广东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和材料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如投标人及相关负责人有以上行为,视为不符合履约信誉要求,按废标处理。 以上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查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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