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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5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江西
发布时间:2017-09-30

招标内容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5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57)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弘和-FC2017-057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说明 预算总金额 丰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1批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人民币28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申明); (7)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8)投标单位实验室必须获得省级或以上 CMA 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开标现场核查原件; (9)以上证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4日前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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