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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智能显微系统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7-09-26

招标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厦门链通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0814[GK]2017045的全自动智能显微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附件1:配置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全自动智能显微系统 全自动智能显微系统 1 799000 DM6 B 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我方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所有货物我方提供一年质保期,且质保期后我方提供仪器终身免费维护和优惠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 周业威/17750289930 厦门链通商贸有限公司 18959133801 1 1-2 蛋白电泳系统 蛋白电泳系统 1 319000 Trans-Blot等 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我方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所有货物我方提供一年质保期,且质保期后我方提供仪器终身免费维护和优惠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 周业威/17750289930 厦门链通商贸有限公司 18959133801 1 1-3 电穿孔仪 电穿孔仪 1 29800 MicroPluser 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我方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所有货物我方提供一年质保期,且质保期后我方提供仪器终身免费维护和优惠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 周业威/17750289930 厦门链通商贸有限公司 18959133801 1 1-4 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119700 NanoDrop One 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我方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所有货物我方提供一年质保期,且质保期后我方提供仪器终身免费维护和优惠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 周业威/17750289930 厦门链通商贸有限公司 18959133801 合计: 1267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267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须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若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须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农林大学;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仪器设备验收交接单》(壹式肆联)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一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货款(乙方方将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货款结清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0.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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