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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河南
发布时间:2017-09-12

招标内容

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59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2.3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9-874]2.4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约50万元2.5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2.5.1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2.5.2 设备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2.5.3质量要求:合格2.5.4招标内容:电脑、LED显示屏、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次 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4.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财务状况良好。4.3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关器材(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高清LED屏幕、执法音像记录仪)的售后服务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相关器材(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高清LED屏幕、执法音像记录仪)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4.4投标人在报名时,授权代理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接受。4.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带检察院公章的下载件均有效。(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4.6 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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